今年一月,工信部发布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》,要求各通信管理局对本辖区内提供IDC、ISP、CDN业务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杜绝无证经营、超地域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。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,个人不得建立或租用专线(含虚拟专用网络 VPN)等其它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。那么私自搭建并销售翻墙软件到底有啥罪行?惩罚力度有多大?下面有份案例判决书或许能给出解答。
近日,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的案进行了宣判,贩卖翻墙软件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。(话所最近风声太紧了,苹果AppStore市场内用的相对人比较多的翻墙相关的应用全部下架了,像SS和VPN之类的,S*hadowrocket、wingy这些全部都下架了。)
经审理查明,2015年10月开始,被告人邓杰威在其家里通过手提电脑创建网站并出售“飞越SS”翻墙上网软件。2016年2月,被告人邓杰威伙同江志锋(在逃)一起经营该网站,被告人邓杰威主要负责技术运营工作,江志锋负责通过网络进行广告推广吸引客户。至今,被告人邓杰威等2人在互联网络上销售“飞越SS”、“影梭云”扶墙上网代理软件金额为34157.57元,非法牟利约13957.57元。经鉴定,被告人邓杰威的ShadowsocksR-dotnet4.0.exe软件可以访问国内(大陆地区)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。2016年8月24日,公安机关在东莞市石排镇福隆村委会将被告人邓杰威抓获归案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邓杰威无视国法,伙同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,依法应予以惩处。被告人邓杰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算是自首,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。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罚款5000元。
以下为法院刑事判决书和检察院起诉书原文:
可以吗?
我纯属看下系统
有墙是好事,真的,轮子造谣非常猖獗
好像说 现在要营业执照
法院认为,被告人邓杰威无视国法,伙同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,依法应予以惩处。这句话根本就不成立啊,侵入和非法控制了谁的计算机了?算了,反正你们又枪你们说了算,我只是个P民而已。还是老老实实看手撕鬼子、裤裆藏榴把
瑟瑟发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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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君书》驭民五术:
1愚民:统一思想。
2弱民:国强民弱,治国之道,务在弱民。
3疲民:为民寻事,疲于奔命,使民无瑕顾及他事。
4辱民:一是无自尊自信;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,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。
5贫民:除了生活必须,剥夺余银余财(即通货膨胀或狂印钞票);人穷志短。 五者若不灵,杀之。
我想点赞
说的太对了!不让群众看见真相啊!
虽然一般只有用到google时才翻墙,也没太多的想法!但是全世界人民都在正常使用浏览的那些东西,为什么中国就不让看呢!身正不怕影子斜,心虚才会使出如此拙劣的手段!牢骚归牢骚,生活还得继续,哈哈(没本事出去)
吃顿好的 嫖个骚的
大家不要对世界了解太多,下班回家打开电视看共*打日子鬼子电视剧。对党的历史了解多一些是有利的。
开倒车
……
这篇文章说的都是什么啊?谁能和我解释一下?是外挂吗?
原来我每天都在非法控制我的电脑
曹县人民!
封就封呗 一群二笔 说的好像你们翻墙就是干正经事一样 搞笑
你这真是跪久了,闭关锁国的行为你还鼓掌
你这种人脑子给驴踢了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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